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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4-06-12  科研处    访问量:

学校各部门:

  根据《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校现就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成果范围

凡人事关系在湖南省内的社科工作者,在2022年1月1日—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社科成果,均可通过相关单位向省评审办申报。主要包括两类:

    1.理论类成果

    在省级及以上报刊(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××-×××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××××-××××的报刊)公开发表的社科研究论文。

在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社公开出版的(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×-×××××)中文类社科专


著、译著、编著(含省部级及以上教育部门、单位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、古籍整理出版物、社科普及读物、工具书等)。

2.智库类成果

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撰写的调研报告、决策咨询报告,有效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具有前瞻性、原创性、科学性的研究成果。

不属申报范围的有:非社科研究成果,如文件、领导讲话、工作总结、时事新闻、统计资料、电脑软件、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。

二、申报成果要求

(一)基本要求

1.研究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。

2.理论类成果提出的理论、观点、方法具有创新性,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。

3.智库类成果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,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
4.研究成果科学严谨,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、完整。

(二)下列成果不予受理

1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、法规的。

2.违反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的。

3.省部级及以上的课题成果已经通过课题主管单位鉴定验收的。

4.申报过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组织鉴定的。

5.已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。

)关于申报材料存在科研诚信和学术不端问题的处

申报成果须按照申请信息要求,如实填写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,不得违背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要求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5年申报资格,如已获鉴定等级即予撤销并通报批评,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。

三、申报工作要求

(一)每人可申报理论类成果和智库类成果各1项。

(二)根据鉴定工作实际,智库类成果对各单位申报指标不设限;理论类成果采取限项申报方式,我校可申报不超过6项。

(三)申报人须在7月1日前登录“成果鉴定管理系统”完成填报。学校将视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工作。

四、鉴定等级及奖励措施

鉴定结论包括国内先进、省内领先、省内先进、通过鉴定、未通过鉴定五个等级。凡鉴定等级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的成果进行奖励和推介,主要包括:

(一)非省级以上立项课题成果的确认为省社科评审委立项课题(不另资助、可直接办理结题证书)。

(二)申报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时可作为参考因子。

(三)成果择优在有关媒体宣传和向相关职能部门推介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(一)申报人登录“成果鉴定管理系统”注册个人账号,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。

(二)申报人登录“成果鉴定管理系统”,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和提交申报材料,并提交2份与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,包括《鉴定申请表》、《反响材料表》(直接从系统内导出打印)。涉密成果遵照有关法律和规定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不可上传电子版的涉密成果可直接提交纸质版至省评审办。

联系人:张丽云

联系电话:61656(内码)

成果鉴定管理系统技术支持:13319554852

 

附件:1.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申请表.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. 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

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

2024年6月12日




( 编辑:张丽云 审核:张丽云 徐一兰 唐年青)